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

发布时间:2023-04-09浏览次数:1301

高校图书馆是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,是精神文明的窗口。全体工作人员承担着服务育人,教书育人的光荣任务,应成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表率,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,特制定本守则:

1、树立“读者至上、服务第一”的思想,牢记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”的宗旨。

2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,自觉执行学院和本馆的规章制度。

3、努力学习、刻苦钻研图书情报业务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。

4、热爱本职工作,忠于职守,开拓进取,精益求精,全面完成工作任务。

5、服从组织安排,遵守劳动纪律。

6、接待读者热情诚恳,耐心听取读者意见,尽力解答读者咨询。

版权符号©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
学院地址:赤峰市松山区小河沿大街 5号 邮编:024000
联系电话:0476-002536/6668888 传真:4567890